好康报报─「桃园青年安薪就业讚方案」-留任就业奖励金

为鼓励青年稳定就业,配合桃园市政府就业服务处,积极推动宣导「桃园市青年安薪就业讚方案」,借由就业奖励,鼓励同学在校期间参与实习后继续于原单位任职,取得留任机会
 
一.适用对象:设籍与工作地于桃园市,未满30岁之青年
二.补助对象及资格
1. 待业青年
2. 在校期间参与实习后继续于原事业单位任职者(资格符合者,最高可获奖励金21,000元)
3. 受征召退役后经推介继续于原事业单位任职者

详情请参阅附件。

申办程序与规范说明、个别谘询或有进班宣导需求请洽
 
桃园市政府 就业服务处
中坜就业中心 就服员黄雅苓
Tel :03-4681106 # 255 
Fax:03-4681134      
Mail:80014673@mail.tycg.gov.tw